本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,为“教育学生”,女老师竟用锥子强行在一学生脸上刺出一个“贼”字,并在伤口处涂上红墨水,企图留下“永久”的印记。发生在陕西华阴市黄河工程机械厂子弟学校的这件事骇人听闻!更具讽刺意味的是,事发后,这名女教师竟作为1998年度优秀教师前往青岛旅游。
12岁的王某是这所学校六年级一班的学生,生性调皮好动,较难管教。10月7日,因他从同学的文具盒里偷拿了10元钱,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崔敏叶竟然把他带到办公室,当着另外两个同学的面,将他的头按到墙上,残忍地用锥子在他左面颊上刺了个“贼”字,以示“训诫”。
昨日,笔者见到了受害人王某。时隔一周多,他面部“贼”字伤口结的痂已经脱落,但“贼”字依然清晰可辨。
谈起那天的情景,王心寒胆战地说:“是用那种好像钉鞋的锥子刺的,我反抗不过,流血了,也哭了。刺完后,崔老师还用她的发卡蘸上红墨水往我脸上涂,说要永远留着……”
王某是爷爷一手带大的,王某爷爷称,因孙子脸上刺的字笔划较乱较细,又有红墨水痕迹,远看红红一片,他一直以为是孙子和同学打架被抓破的,直到13日,才从别人口里得知实情。孙子这几天情绪非常低落,他和老伴已几天吃不下饭了:“还不敢告诉孩子体弱多病的父母,怕他们受不了。”
班主任崔某作为1998年度优秀教师,已于前天前往青岛旅游。据悉,学校目前还没有任何处理意见。